取名废

痴迷一生

我唱的不够动人,你别皱眉

看了一篇喜欢的文就像谈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,轰轰烈烈不能自拔。想了想,王子病的春天应该是我这辈子最喜欢的文了,说了这么多个没有之一,这次是真的没有之一。
爱上这篇文是从谭睿康的浪漫开始的。一个木讷老土的人物,平面没有任何吸引力,每一年给弟弟送一件空前绝后的礼物,反差强烈得令这个人物一下丰满了起来,深情又动人。很多人说这篇文是流水账,细节冗长像裹脚布,偏偏我就爱上了这条裹脚布。细节繁杂不是一般人能驾驭得了的,通过细节收放矛盾,塑造人物性格,都要很深的剧情控制功力和语言能力,很多对白烘托出的氛围十分精彩,身临其境。饱受诟病的地名也并没有让人出戏,身为岭南土著表示文中的十年也是自己的十年,仿佛自己与文里的人置身同一个时空,感受赵遥远的爱恨情仇,心动心酸心痛。最喜欢赵遥远的风骨,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绝,谭睿康结婚前的摊牌真是精彩的满分!!这辈子看文就没有这么爽虐爽虐过!!真的是压抑了差不多一整本的情绪一下就爆发被点燃到最高点,读了80%的进度条终于放出大招,遥远丢给谭睿康一个重磅炸弹,再慢慢把突然推向最高潮的矛盾慢慢梳理开,牛奶仔不能喝牛奶了,哥哥我依然爱你,赵遥远永远像王子一样光彩夺目,爱的人却跟别人结婚了…每一个点都虐到爆炸,密集的虐点终于把前期冗长的铺垫一一揭开,作为一个读者真的完全带入了赵遥远的角色,仿佛那晚动情地唱着k歌之王的就是自己。
虐啊!!!!!!!即使he了还是虐啊!!!特别是知道了这两个人的原型be了以后,知道这篇文还原了原型80%的情节,整个人都不好了!!!!
迟到了四年看到王子病,依然看到很多人把它列为心中的第一。当之无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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